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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14日 星期一

固定工時 VS 彈性責任,你選哪一邊?






不管在醫療還是其他許多血汗行業,責任制往往是員工聞之色變的桎梏,是雇主義正嚴詞的控制與壓榨。在醫療業中爆肝排行榜可為第一的外科,更是如此。


2015年12月新英格蘭雜誌上就有一篇,關於外科第一年住院醫師(PGY1)與第二年後住院醫師(PGY2-5)上班方式,對養成訓練影響的研究:

固定交接班 vs 彈性工時(責任制)


先說結論


固定交接與彈性工時(責任制),對病人安全、醫師養成學習、醫師健康影響,兩組都一樣好;而彈性工時(責任制)組,假期反而較不好安排。


緣起


從2003年開始,為了避免外科醫師過度疲勞造成病人危險,美國的醫學教育機構就規範了固定交接班的上班方式:也就是住院醫師工時每週不超過80小時(遙望我住院醫師小時候…1.5倍至少…Orz),且明確規定夜班一班的時間長度,與白夜班別轉換間的最低休息時間;但這也引發正反兩面聲音,包括:應該再延長最低休息時間,以及太固定的工時這樣的做法,會不會造成照顧病人與學習的中斷(開刀到一半交給下一班的人),影響到病人與自身的權益?有沒有更好的方式?


實驗設計


為了解這個問題,該機構設計了一個新的責任制上班方式:FIRST trial(彈性工時責任制),與舊有的ACGME trial比較並探討不同上班方式,對以下結果,兩組間有否差別:

1. 病人術後30天的死亡率/嚴重併發症發生率,其他併發症。

2. 住院醫師對自己照護病人的眉角掌握程度。

3. 住院醫師自覺的教育滿意度。

4. 和身心健康/疲累程度方面。

這是一個為期一年的試驗:

兩組相同條件:
每週工時<80小時,且需平均分配在4周(不能2週狂值班把班上完然後放假XD);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不得做臨床/教育,平均分配在四周;以及三天以上才值一次班。

兩組不同條件:
1.ACGME trial(舊做法:固定交接制):
最長工時:第一年住院醫師< 16小時,第二年後住院醫師< 28小時。
最低白夜班轉換時間:應超過 8-10小時(然後如果值班超過24小時,要休息14小時以上)

2.First trial(新做法:彈性工時責任制):
最長工時:第一年住院醫師可> 16小時,第二年後住院醫師可> 28小時。
最低白夜班轉換時間:不一定要> 8-10小時(值班超過24小時,不一定要休≧ 14小時);簡單的說,就是可以一次爆久一點的肝(但不能太久),然後可以休假久一點。


結果


病人方面(總共觸及138691位病人):
最重要的病人安全方面:病人術後30天的死亡率/嚴重併發症發生率,其他併發症:兩組一樣好。

住院醫師方面(共4330位住院醫師):
對自己照護病人的眉角掌握度:兩組沒差別
自覺的教育滿意度:兩組沒差別
身心健康/疲累程度:兩組沒差別

另外以下雖然都沒有統計差異性,但整體來說,新制彈性責任上班稍微優於舊制固定上班的是:
1.對病人照顧的不連貫
2.自我感覺專業程度不佳
3.教育滿意度不佳

唯二有統計學差異性的則是:
彈性組較固定組:較不會在手術中離開;較不會還沒處理完病人事項,就要交班給同事。


意外結果


彈性上班組比較會覺得個人空閒時間被綁住,不如固定上班制好安排。


心得


心中道德以為的責任制果然不是好東西,固定上下班果然比較理想(當然非你不可的情形除外),雖然對一件工作的自我完成度感覺不夠好;但實際上對病人安全,自我學習都沒有實際上的影響,還比較好安排自己的空閒時間;這在某個程度上說明了其實在養成訓練階段,盲目盡力地燃燒自己是沒有效率的,倒不如在有效率地做完分內的事之外,專注於自己感興趣的事並投注其中(當然還是本業為王,興趣其實也可以),也許在將來某天會有意想不到的點線串連。另外以個人待過急診的經驗來說,雖然在急診上班可以有一段比較長的假期(因為班可以事先排好),如果是要旅遊玩樂,的確方便;但如果是想要在固定的時間,上固定的課與學習,反而真的很難安排,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。

目前的台灣住院醫師工時,已經從我的年代”無限責任制”,轉換成固定工時制;但主治醫師,不論科別,在多數的醫院都是正好相反…Orz.

對了,什麼時候來個針對主治醫師的研究咧….><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