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在醫療還是其他許多血汗行業,責任制往往是員工聞之色變的桎梏,是雇主義正嚴詞的控制與壓榨。在醫療業中爆肝排行榜可為第一的外科,更是如此。
2015年12月新英格蘭雜誌上就有一篇,關於外科第一年住院醫師(PGY1)與第二年後住院醫師(PGY2-5)上班方式,對養成訓練影響的研究:
固定交接班 vs 彈性工時(責任制)
先說結論
固定交接與彈性工時(責任制),對病人安全、醫師養成學習、醫師健康影響,兩組都一樣好;而彈性工時(責任制)組,假期反而較不好安排。
緣起
從2003年開始,為了避免外科醫師過度疲勞造成病人危險,美國的醫學教育機構就規範了固定交接班的上班方式:也就是住院醫師工時每週不超過80小時(遙望我住院醫師小時候…1.5倍至少…Orz),且明確規定夜班一班的時間長度,與白夜班別轉換間的最低休息時間;但這也引發正反兩面聲音,包括:應該再延長最低休息時間,以及太固定的工時這樣的做法,會不會造成照顧病人與學習的中斷(開刀到一半交給下一班的人),影響到病人與自身的權益?有沒有更好的方式?
實驗設計
為了解這個問題,該機構設計了一個新的責任制上班方式:FIRST trial(彈性工時責任制),與舊有的ACGME trial比較並探討不同上班方式,對以下結果,兩組間有否差別:
1. 病人術後30天的死亡率/嚴重併發症發生率,其他併發症。
2. 住院醫師對自己照護病人的眉角掌握程度。
3. 住院醫師自覺的教育滿意度。
4. 和身心健康/疲累程度方面。
這是一個為期一年的試驗:
兩組相同條件:
每週工時<80小時,且需平均分配在4周(不能2週狂值班把班上完然後放假XD);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不得做臨床/教育,平均分配在四周;以及三天以上才值一次班。
兩組不同條件:
1.ACGME trial(舊做法:固定交接制):
最長工時:第一年住院醫師< 16小時,第二年後住院醫師< 28小時。
最低白夜班轉換時間:應超過 8-10小時(然後如果值班超過24小時,要休息14小時以上)
2.First trial(新做法:彈性工時責任制):
最長工時:第一年住院醫師可> 16小時,第二年後住院醫師可> 28小時。
最低白夜班轉換時間:不一定要> 8-10小時(值班超過24小時,不一定要休≧ 14小時);簡單的說,就是可以一次爆久一點的肝(但不能太久),然後可以休假久一點。
結果
最重要的病人安全方面:病人術後30天的死亡率/嚴重併發症發生率,其他併發症:兩組一樣好。
住院醫師方面(共4330位住院醫師):
對自己照護病人的眉角掌握度:兩組沒差別
自覺的教育滿意度:兩組沒差別
身心健康/疲累程度:兩組沒差別
另外以下雖然都沒有統計差異性,但整體來說,新制彈性責任上班稍微優於舊制固定上班的是:
1.對病人照顧的不連貫
2.自我感覺專業程度不佳
3.教育滿意度不佳
唯二有統計學差異性的則是:
彈性組較固定組:較不會在手術中離開;較不會還沒處理完病人事項,就要交班給同事。
意外結果
彈性上班組比較會覺得個人空閒時間被綁住,不如固定上班制好安排。
心得
目前的台灣住院醫師工時,已經從我的年代”無限責任制”,轉換成固定工時制;但主治醫師,不論科別,在多數的醫院都是正好相反…Orz.
對了,什麼時候來個針對主治醫師的研究咧….><。